党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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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系统工作制度

日期:2016年06月22日   作者:      来源:        编辑:       浏览:

 

 

党委工作制度

 

一、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党委应以主要精力研究医院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支持行政领导充分行使职权。

二、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记出缺时,由书记指定的副书记主持工作。

三、党委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都由党委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经决定的问题,党委成员要坚决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书记或党委汇报。在党委未作出新决定前,仍按原决定执行。

四、党委成员要互相支持,主动配合,努力开拓,步调一致,形成坚强有力的核心。书记和副书记要组织实施党委会决议,并检查决议执行情况,带头执行党内制度,遵守党的纪律,切实抓好党委一班人的自身建设。每一成员对党委分工的工作或临时交办的事情,应尽职尽责,并将任务完成情况及办理结果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党委汇报。

五、党委要充分尊重和发挥院长在医院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支持行政领导充分行使职权,力戒包揽行政事务。

六、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时参加党委学习中心组和全院的政治学习,并认真、及时阅读钻研上级文件精神。

七、党委成员受党委会指派完成某一任务、处理某一问题时,若遇重要情况,自己又无把握处理时应及时向书记或党委报告。有必要时召开党委会议进行研究。本级党委会仍不能决策的,向上级党委请示。

八、党委成员参加上级党组织的重要会议或重要活动,有关会议和活动的情况要及时向书记或党委汇报,以便及时贯彻落实。

九、党委成员要认真做好备自分管工作,经常开展调查研究和个别走访,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努力提高办事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党委成员每年必须写出一篇调查报告或经验总结文章。

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委自身建设,认真执行端正党风和廉洁自律的规定,深入联系群众。党委成员对基层党组织请示事项应及时给予答复,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党委会会议制度

 

一、党委会是党委研究决策医院重大问题,履行党委职责的主要形式。党委会一般每个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时可及时召开。党委讨论决策重大问题时,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参加。

二、党委会议主要内容

(一)结合医院实际,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定,坚持正确办院方向;

(二)总结党委工作,并制定工作计划;

(三)讨论和决定医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重大改革措施、医院人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机构设置等重大问题;

(四)决策医院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问题,讨论干部、党员的奖惩;

(五)讨论决定医院建设、发展和稳定,以及医疗、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其重大问题;

(六)定期分析职工思想,研究医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医院文化建设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七)讨论党群系统干部和行政副科长以上干部的培养教育、考核考察和使用选拔工作;

(八)讨论组织发展、宣传、统战和党支部建设工作;

(九)医院“三重一大”事项以及其他必须由党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

(十)决策工会、共青团、职工代表大会及其他群众团体的重大问题。

三、提交党委讨论的议题党委班子由书记、副书记提出,也可由委员提出,各委员所提议题应在会前向书记提出,各有关部门凡提交党委会讨论的议题,应在一周前向书记或党委办公室提出。全部议题经书记同意后,统一由党委办公室安排和通知。没有事先作出安排的内容,除紧急或特殊情况外,不得临时提出。

四、党委会在决策过程中,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作出决定。实行专题专议。并努力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决策。

五、决策作出后,对每一项决策的执行都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按照综合管理、分流承办的原则,明确每一项决策的执行主体和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的单位和责任人。

六、党委会决策前,各委员应做好深入的调查研究,决策后要认真听取群众的反映,接受群众的监督。

七、根据需要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扩大范围由会议主持人确定,所确定的人员,一般不得由他人代替。

八、党委会讨论和决策的内容严格保密,与会者不得向外泄露。会议原始记录归档。查阅时必须经书记或副书记批准。

九、党委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党委办负责承办,有关部门协助。

 

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委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委托人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具体情况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可报告上级党委派领导参加会议。为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党委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派员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民主生活会上通报。

二、党支部和党小组民主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和党小组长主持召开,每半年召开一次。作好发言记录,将生活会情况及时向医院党委和党支部汇报。

三、本着坚持原则,与人为善的精神,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接受他人的批评,互相信赖、互相理解、坦诚交心。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言者无罪,闻者足戒”,同时允许本人解释、申辩。反对当面不说背后乱说的自由主义。

四、严肃生活会纪律,不得缺席,不迟到、早退。全年未参加民主生活会者,须书面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材料。

五、党员院级领导还必须参加所在党小组生活会。

 

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党委中心组学习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理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形式,是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推进医院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深入发展的组织保证。

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目的是促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素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断增强驾驭全局和解决复杂矛盾的能力,增强探索和把握办好社会主义医院建设规律的能力,增进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一、党委中心组的人员组成

党委中心学习小组成员包括下列人员:党委书记、院长、副书记、副院长、纪委书记、副科以上干部、各党支部书记。根据需要还可吸收其它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

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党委中心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秘 书:党委办主任

记 录:党委办主任

二、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内容

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重要理论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有关内容,全面、正确领会其科学体系和实质精神,始终保持思想上清醒和政治上坚定;学习现代医院管理的理论,努力掌握好本职工作必需的专业知识,同时学习中华民族的历史和世界史,汲取中国优秀文化传统的丰富营养,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在中国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必然性,了解当代资本主义的发展动态,坚定科学的理想信念。每个时期的具体学习内容根据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予以安排。

三、党委中心组的学习时间、方式和方法

党委中心组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党委中心组学习要以自学为主,坚持自学、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

坚持搞好个人自学。党委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总结凝练读书笔记、心得,体会。

集中学习研讨。在搞好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围绕学习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为提高学习效率和学习质量,安排、组织座谈讨论。

开展专题讲座。邀请知名党务工作者或专家进行专题讲座。

四、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要求

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医院建设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紧密联系国内外形势,密切结合医院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实际,深入研究国家大政方针及大型公立医院改革的形势给医院带来的机遇与挑战。紧紧抓住理想信念这个核心,不断增强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进一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五、建立党委中心组学习档案

为了便于接受上级的检查和考核,促进学习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中心组要建立学习档案。建档材料包括:学习计划(包括年度学习计划和每次集中学习计划);学习提示和主要参阅资料;中心发言资料;考勤记载及学习讨论记录;考试考核情况;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成果(公开出版的著作和发表的文章与调研报告)。

 

党委廉政建设制度

 

一、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重要理论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体系等有关内容的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按照上级党组织的安排,紧紧围绕建设发展大局,突出全面从严治党,统筹推进医院干部队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增强党性观念,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参加医院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把自己置于党组织的管理之下。

二、切实强化“一岗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制的规定》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

三、加强执政监督问责,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定及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顶风违纪,出现严重违纪违规违法案件,要严肃查处。及时解决信访举报问题,切实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严肃查办违反规定乱收费、收回扣、索要红包以及因工作中不负责任发生严重医疗安全事故的事件。对违反政治纪律、财政纪律、组织纪律的案件要严肃处理。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强化主体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医疗卫生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五、强化权力制约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主要领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建立健全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配套制度。推动党务、政务公开。严格组织人事管理。扎实开展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加大对财务、基建维修、药品耗材、医疗设备等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并定期、不定期开展审计工作。严格落实合理用药和合理检查制度,开展处方公示和点评活动,有效监控医务人员用药行为。

六、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自觉执行《准则》、《条例》,坚持从小事抓起、从细节入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杜绝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和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深化医德医风考评,认真执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关于加强医疗卫生行业建设“九不准”》和《医疗机构管理“七严禁”》,积极参加全市卫计系统“行风建设年”系列活动。

七、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教意识、党风党纪、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一系列活动。落实廉政党课、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规定。积极探索违法违纪事件抓早抓小抓苗头的有效方式,及时采用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措施。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负责人、新任领导干部、重要岗位人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1-2次廉政谈话。

八、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加强执政监督问责,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定及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顶风违纪,出现严重违纪违规违法案件,要严肃查处。及时解决信访举报问题,切实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严肃查办违反规定乱收费、收回扣、索要红包以及因工作中不负责任发生严重医疗安全事故的事件。对违反政治纪律、财政纪律、组织纪律的案件要严肃处理。

 

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坚持“三会一课”的党内活动制度。支部大会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每季度一次。坚持党支部每年上一次党课。

二、认真组织民主生活会。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要参加支委和党小组的双重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要提高质量,讲求实效,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医院党委制定的考核内容,结合年中与年底党员目标管理考核,认真组织党员评议,针对问题开展教育,对有严重问题的党员报请党委作必要的组织处理,达到从严治党的目的。

四、报告工作。党支部委员会必须定期向党支部大会报告工作和向党委汇报工作情况。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党委请示与汇报,保持密切的上下联系。

五、联系群众。党支部必须建立联系群众的制度,经常听取和征求广大党员和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工作意见,帮助党支部改进工作,使其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六、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对要求人党的同志要明确党员骨干进行帮助培养,组织他们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使其政治上不断成熟起来。

七、党支部每年要不断总结围绕医疗业务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措施,保障所属科室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八、保障实施科主任负责制,支持科主任工作,定期研究、解决落实科主任负责制中的实际问题,不断提高科室管理水平。

 

“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委会议

(一)党委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形势和医院中心工作任务,适当增加召开的次数。

(二)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全体党委成员参加。

(三)党委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制定医院党委贯彻、落实的措施。讨论决定医院党组织的自身建设等问题。

2.听取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情况。

6.讨论决定其他需由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四)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成员表决权通过,为有效。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

(一)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党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

(三)党支部委员会议讨论研究的主要工作:

1.如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定。

2.汇报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党代会代表候选人。

3.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

4.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评选优秀共产党员。

5.发展新党员及其他事项。

(四)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到会的委员必须超过半数,所作出的决议方能有效。如遇重大问题需要作出决定,能够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五)必要时可以召开党支部委员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或其他党员列席,听取他们的意见。但在决定时,被扩大参加会议的同志无表决权。党支委扩大会议必须有超过半数以上委员才能召开。

三、党员大会

(一)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共产党员参加。

(二)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会议精神。

(三)部署工作任务通报工作情况。

(四)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等。

(五)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

(六)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四、党课

每半年举办1-2次,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授课重点是: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党纪党规及党的有关知识;习近平系列讲话重要精神;市场经济知识及法律法规,先进典型教育等内容。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要求(以下简称“三重一大”),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医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上级有关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文件精神;

2.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整体工作规划、工作目标的确定;

4.涉及医院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

5.工资、待遇等涉及全体干部职工的事项;

6.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重要人事任免

1.中层干部的任免;

2.后备干部推荐、选拔;

(三)重要项目安排

1.大宗办公物资及设备采购等;

2.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资产处置。

(四)大额资金使用

财务年度预算调整、大额资金使用等。

二、“三重一大”的决策程序

(一)决策酝酿

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要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干部职工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提交论证报告或立项报告。

(二)集体决策

1.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党政联席会议,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2.集体决策事项,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3.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明确实施负责人和部门。

(三)执行决策

1.“三重一大”决定的事项,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和拒绝执行。

2.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及时将落实情况向班子主要负责人汇报,遇到疑难重大问题应及时请示研究。

三、“三重一大”事项的责任追究

(一)凡属下列情况给国家、医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1.不遵守、不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的。

2.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的。

3.未向领导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二)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

(三)对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承担的责任,依法依纪进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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